参议院批准通过有关议会反对党的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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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5月28日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议会及其代表地位法》修正案及《就议会反对党问题对<哈萨克斯坦议会委员会法>进行补充修改》法案28日获得议会参议院(议会上院)审议通过。

该法案是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托卡耶夫在去年12月20日举行的国家信任会议上就议会反对党的机构立法问题的指示制定的。

法案此前已于今年5月获得了马吉利斯(议会下院)的通过。马吉利斯(议会下院)议员阿扎特·佩鲁沙耶夫表示,相关法案对«反对党» 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和合法化,这在国内法律领域是前所未有的。

根据法案,议会反对党将有权从其代表中,提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议会下议院的常设委员会主席候选人。

议员阿扎特·佩鲁沙耶夫指出,法案规定议会各常设委员会中至少有一个委员会的主席必须是议会反对党的代表。

此外,根据修正案,议会反对党也有权提名下院常设委员会秘书职位的候选人。下院各常设委员会中,至少要有2个委员会的秘书由反对党成员担任。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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